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通过验收。辽宁作为全国交通强国建设首批试点省份,从2020年开始试点工作,“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是试点四项重点任务其中之一。
为做好试点工作,近年来,辽宁省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各项任务,先后出台《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防止侵害道路公共交通驾驶员的决定》等相关政策,修订《抚顺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推动《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服务规范》等11项地方标准落地实施。
同时,辽宁省完善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多部门参与的省级城市公交联席会议制度,优化票价动态调整机制。推行驾驶员星级考评与工资挂钩制度,建立薪酬“向一线倾斜、向优秀驾驶员倾斜”的分配机制。
在资金等资源保障方面,辽宁省不断完善公交运营长效补贴机制,指导沈阳等地出台公交运营成本规制等制度文件,累计拨付补贴资金超40亿元。截至2024年底,全省公交专用道里程超1600公里。开通覆盖重点产业园区与核心景区的通勤快线、旅游专线等特色公交线路572条。年均投运新能源公交车辆超800辆,实现全省市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占比达100%。
目前,全省14个地市均已建成智慧公交管理系统,实现“一卡通”跨市互联互通及移动支付全覆盖。累计优化调整公交线路400余条,新增140余条,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100%,轨道交通站点150米半径范围内公交接驳全覆盖。
验收意见还总结了辽宁省完成任务同时取得的三项典型经验,分别为创新场站建设模式、构建多渠道资金支持体系、拓展多元化经营。 (辽宁日报 记者孙大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