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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色列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及对中国的启示

    www.zjcsc.org更新日期:2026-09-21 09:42点击:4238次来源:

    以色列位于亚、非、欧三大洲结合处,是一个拥有独特战略地位和历史文化的国家。作为中东地区唯一的发达国家,该国法律体系健全,科技创新活跃,注重教育、科技和人才一体化发展。长期的战争、资源的匮乏以及生存条件的艰辛,使得以色列拥有与生俱来的开放创新意识,尤其是重视科技领域的对外合作。多年来,以色列凭借其在科技创新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国际空间站、太空探索等国际科技项目,不仅带动了自身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也逐渐成为世界高端人才聚集的高地,提升了国际影响力。2024年以来,以色列同周边国家的冲突持续升级,该国通过建设引进与自主研发相结合的军民融合发展体系,深化国防领域科技对外合作,提升军事能力与科技创新水平。可见,以色列的国际科技合作是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吸引和汇聚全球创新资源,提升科技实力和全球竞争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再次强调了“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当前,中国在锚定2035年建成世界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下,加快推进科技开放合作不仅是必然趋势,更是内在需求。因此,借鉴以色列等发达国家的国际科技合作经验,推动中国深度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加快提高科技和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文献综述关于以色列的国际科技合作模式与特点,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学者们普遍认为国际科技合作是以色列政府推动创新发展和提升国际影响力的重要途径。

    从国别和区域角度看,贺鉴等分析了以色列与美国双边关系背后的逻辑。李舒扬从科研项目合作、科技人才交流两方面分析了以色列与欧盟的科技创新合作现状与进展。赵晨曦和武琼均分析了以色列与印度科技合作的动力、基础及前景,孙现朴等则重点研究了以色列与印度在国防军工、网络安全等领域的科技合作动因。韩博雅从以色列与韩国双边关系的角度出发,回顾了两国科技合作的历程。更多文献从知识产权、人文交流等角度,分析了以色列与中国的科研合作整体情况。

    从模式和机制角度看,杨亚超等分析指出以色列通过吸引外国高技术人才,举办国防科技峰会提升对外影响力等方式,吸引其他国家的关注并不断提升自身实力。方艺润分析了以色列通过教育培训、项目开发、联合研究以及人才交流等形式,与各国开展广泛的农业合作,以及参与国际组织相关合作情况。林丹明等从国际化师资队伍、国际会议和学术交流,以及国际合作科研项目等角度分析了中国与以色列联合建设理工科教育平台的现状。

    从行业领域角度看,杨正展分析了以色列与中国开展工程建设合作的现状及问题,提出中外开展工程项目合作时的注意事项。丁琪认为以色列开展对外军事技术合作,共享先进技术是维护国家安全、增强竞争力和扩大影响力的重要手段。桂畅旎分析了以色列如何通过国际合作,快速提升本国企业网络安全产品与服务的全球影响力。此外,李承彬等研究认为以色列的技术转移机构在推动以色列本土机构与国际同行协作,促进本国科研机构和大学的研究成果走向海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创新要素角度看,佟林杰等从以色列科技创新链条方向分析了国际合作要素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刘云分析了以色列国际科技合作经费的构成,同时研究了以色列与主要国家科技合作基金的管理体制机制。方艺润分析了以色列培养国际化人才以及吸引海外高端人才赴以的政策措施。梅志敏也分析了以色列国家创新机构的创新体系及运作模式,尤其是在引进海外技术人才方面做的工作。

    总体来看,中国学者关于以色列国际科技合作的方式、领域、成效等研究,关注点较为分散,缺乏整体系统的研究,在宏观视野下对以色列国际科技合作的研究仍需进一步探讨。本文对以色列国际科技合作战略、特征及现状进行了探讨,借以阐明国际科技合作在以色列科技进步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启示中国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加快建设具有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开放环境,持续稳固提高科技竞争比较优势。

    /二/以色列国际科技合作的特征以色列在复杂地缘政治和自身国情条件共同作用下,发展出独特的国际科技合作体系。近年来,面对全球动荡愈演愈烈,该国更加注重加强自身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与管理,通过政治、外交、科技等各种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其中,国际科技合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1 合作目标:国家意志、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以色列政府在多年的行政实践中,探索形成了一系列支持国际科技合作的政策,为科研机构提供大量的国际合作经费,充分激发了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如《资本投资鼓励法》(1959年)的出台,成功吸引了国内外投资,推动了基础设施和工业的发展;《鼓励工业研究与开发法》(1985年)支持科技型和出口导向型工业,为未来国际合作奠定基础;《投资促进法》(1990年)通过企业所得税优惠和研发支出补贴等方式,广泛吸引外资企业赴以色列开展投资创新。《公司法》(2000年)推动以色列成为世界上最容易成立新公司的国家之一,吸引了大量的外国投资创业者赴以。《天使投资法》(2023年)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高科技公司及其投资者提供了多项优惠,再次吸引了外资研发中心赴以色列创新创业,也促进了本土高科技企业“走出去”。

    以色列的国际科技合作管理体系,不仅受益于政府顶层设计的保障,还得益于多个利益相关方的主动参与,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及大量科技企业等。一方面,政府通过制定国际科技合作战略和政策文件,推动与他国签署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还十分注重引导和支持建设第三方国际科技合作中介平台和提供公共服务;另一方面,多主体参与的国际科技合作方式,充分调动了各利益相关方的积极性。总体来看,以色列的国际科技合作管理模式与其政治体制是相适应的,其目的就是以服从国家意志为根本目标开展对外合作,并产生明显的外溢效应。

    2.2 合作对象:有针对性、广泛协调、共赢互补据不完全统计,以色列与欧洲、亚洲和美洲的20多个国家签署了30多项双边科学合作协议。美国是以色列最重要的科技合作伙伴,一方面科技合作可以提升以色列自身科技创新能力;另一方面,通过科技合作巩固以色列外交关系的“基本盘”,摆脱在中东地区的孤立状态。在军事技术层面,两国合作更加紧密。如谷歌为以色列提供了包括人工智能在内的多项技术服务,亚马逊也为以色列国防军提供了尖端的云计算。与欧盟合作方面,以色列在军事、外交、经贸领域对其有巨大依赖性,使得以色列不得不通过科技合作加强与欧盟的双边联系。1993年以来,以色列与欧盟开展了全方位合作,并于1996年正式签署《欧洲共同体与以色列国科学技术合作协定》。此外,为追求特定技术和经济利益,以色列还与德国、英国、法国等欧洲国家开展了科技领域的务实合作。

    除了与美国、欧盟及欧洲国家开展深层次的国际科技合作外,以色列还积极“向东看”,与亚太地区多个国家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韩国、印度等都成为其重要合作伙伴。对于韩国,以色列与其签署了多份科技合作协议,涉及农业、通信业、水技术等多个领域。对于印度,以色列十分重视与其在机器人、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等新兴技术领域的合作研究,部分领域已取得新突破;两国还与美国、阿联酋成立“美印以阿四方机制”(I2U2),加强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商业发展、技术创新等领域的合作。以色列国防研究与发展局与印度T-Hub创业孵化器合作,启动“双用途强健印度—以色列高科技创新”(Dual-use Robust India-Israel High-Tech Innovation,DRISHTI)计划,重点围绕人工智能、机器学习、机器人和无人机等领域开展合作。

    在周边国家合作方面,伴随中东大变局以及以色列地缘生态的变化,以色列与阿拉伯国家的利益出现前所未有的交集。2020年,以色列历史性地同三个阿拉伯国家建交(阿联酋、巴林、摩洛哥),并开展了在人员交往、投资、贸易、科技、情报等多层次和多领域的合作。如以色列总理2021年12月首次正式访问阿联酋,讨论了农业、食品安全、可再生能源、先进技术等双边合作领域,确认了通过设立联合研发基金推进科技创新合作的共同愿望。此外,以色列还与巴林开展了海水淡化合作,与摩洛哥开展了航空航天领域合作。

    总之,以色列主动与欧亚美非等地区与国家开展广泛的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内容涉及农业、生物、能源、信息技术、军事装备和情报信息等多个领域。通过国际科技合作,以色列拉近了与各国的关系,有利于巩固其在各地区的长远战略利益。

    2.3 合作形式:机制灵活、方式多样、内容丰富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内部不稳定的政治环境下,以色列丰富多样的国际科技合作方式,体现了其对国际合作的重视及改革的迫切性。

    在支持科研项目方面,以色列与中国、美国、德国、法国、日本、韩国、新加坡、印度和英国等国家均建立了政府间联合资助机制,形成了多层次、跨区域的科研合作网络(如表1所示)。如以色列与美国设立以色列—美国双边工业研究与发展基金会(Binational Industrial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Foundation,BIRD)。与新加坡共同设立新加坡—以色列工业研发基金(SingaporeIsrael Industrial R&D Foundation,SIIRD),单体项目资助最高达1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720万元)。在多边合作方面,以色列自1996年就与欧盟开展合作;2008年,欧盟批准以色列加入欧盟研发计划;2013年,以色列参与欧盟“地平线2020”研发项目。以色列与中国部门和地方层面也设立了科研合作项目。如以色列创新署、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分别与中国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签署科研合作协议,在国家层面开展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等。此外,以色列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等多个省市开展中以产业研发合作计划,不定期发布科技合作项目指南,聚焦高新技术领域开展联合研发、技术引进与成果转化。

    在人才引进与交流方面,以色列将高端人才引进与青年人员培养作为驱动科技创新能力持续跃升的核心支撑。为此,以色列瞄准理工、计算机、军事等关键领域的全球高端人才,通过“夏皮拉”基金(Shapira Fund)为海外科技人才提供研究补贴,针对引进青年科技人才专门设立了“吉瓦希姆”计划(Gvahim Program),2013年发起“国家引智计划”(Israel National Brain Gain Program),提供3.6亿美元资金(约合人民币25.92亿元)为计划回本国的人才(团队)及家庭提供资助。2024年9月,以色列创新署投资近1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7200万元),推动战争影响地区的高科技产业研发。同年12月,以色列创新署宣布启动三项独立计划,旨在吸引外国人工智能专家进入以色列高科技行业。此外,以色列外交部依托以色列国际合作发展署(MASHV)负责对外援助、人才培训等工作。

    在吸引和使用外资方面,通过外资研发中心集聚、企业并购技术服务与知识产权保护等多种举措,构建有利于利用外资的创新环境。以色列尤其重视外资研发中心的溢出效应,吸引了华为、微软、IBM、苹果、思科、西门子等436家科技型跨国企业在以设立研发机构。此外,企业并购也成为以色列吸引和使用海外新技术的重要途径。如2018年4月,以色列尤兹马集团与韩国IGM世界经营研究院,共建了“并购专业平台”,专门为两国的初创公司并购提供支持。此外,以色列还积极参与了多项世界重要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等奠定了基础。

    在国际组织合作方面,加强与国际组织协作、行业协会联动,深化国际科技交流与业务合作。以色列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等签署了科技合作相关协议。如以色列是欧洲核子研究中心的重要成员,常年积极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经济合作与开发组织活动。同时,以色列十分重视通过行业协会加强国际同行间的业务合作,通过举办各类国际科技会展等活动链接国内外创新资源。如,以色列国际水技术展已成为推动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此外,以色列出口与国际合作协会(Israel Export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stitute,IEICI)每年积极组织本国行业协会和大型公司,接待各国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访问团,以带动全球业务合作。

    总体来看,以色列丰富多样的国际合作形式能够满足不同群体的对外合作需求,为其吸引和使用全球资源要素提供了基础和条件。

    2.4 合作成效:长期活跃、质量较高、效果明显在有针对性的合作目标指引下,以色列通过多种合作形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成效。本文通过科研合作论文,国际专利申请和平台建设等若干维度,举例说明有关成果成效。

    2.4.1 科研合作论文以色列的国际化科研合作特征明显,长期处于活跃态势。根据引文数据库Web of Science中被收录在科学引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SCI)中的论文数据分析,2015年,以色列发表SCI论文15406篇,其中国际科研合作论文7601篇,国际合作活跃度为49.3%;2024年,以色列发表SCI论文16616篇,其中国际科研合作论文9053篇,国际合作活跃度为54.5%。虽然近三年地区局势动荡不安,但以色列的国际合作活跃度仍然保持在51%左右,如图1所示。

    从论文引文影响力来看,2015年至2024年,以色列科研论文的学科规范化引文影响力(Category Normalized Citation Impact,CNCI)为1.29,而国际科研合作论文的CNCI为1.76,说明国际合作明显提升了学术研究的质量。从高被引论文数也反映出这一点(如图2所示),如2015年至2024年间,以色列发表高被引论文3046篇,而国际合作论文中的高被引论文数就达到2693篇,占比高达88.4%。

    从与各国的科研合作规模来看(如图3所示),美国始终是以色列最大的科研合作伙伴。2015年以美科研合作论文就已经达到3884篇,2024年则达到4470篇。德国位列第二,科研论文规模从2015年的1458篇增长至2024年的1993篇;英国位列第三,科研论文规模从2015年的1188篇增长至2024年的1849篇。其他主要科研合作伙伴还包括:意大利、法国、加拿大、西班牙、荷兰、澳大利亚、中国以及瑞士等。其中,以色列与中国的科研论文合作在近十年有较大幅度提升,从2015年的528篇上升至2023年的1348篇,2024年略有回落至1190篇。从科研合作论文占以色列国际科研合作论文的比例来看(如图4所示),美国在以色列的国际科研合作论文中占据主导地位,占比持续高于25%,2024年回升至26.91%。中国在以色列的科研合作伙伴中地位愈发凸显,从2015年的3.43%稳步升至2023年的7.38%。此外,在以色列的其他几个主要合作伙伴当中,德国、英国、法国占比呈缓慢上升趋势,意大利增幅明显。2.4.2 国际专利申请美欧等西方国家十分重视在以色列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以色列提交的专利申请数量占据主导地位。根据以色列专利局(Israel Patent Office,ILPO)2024年统计年报显示(如图5所示),美国向以色列专利局提交的专利申请比重约42%,是以色列专利申请的最大来源地;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占比约28%,位列以色列专利申请量的第二位。美国和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合计占据了约70%的份额,表明向以色列申请专利的主要创新实体主要集中在美欧西方经济体。以色列也高度重视保护本土市场的专利,本国专利申请量占比达17.6%,位列第三,显示了以色列强劲的本土研发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其他专利申请来源地的分布可见,中国(3.7%)、日本(3.4%)和韩国(1.0%)有一定占比,但较欧美国家在以色列的专利申请数量存在明显差距。中国与以色列的知识产权合作也比较紧密。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显示(如图6所示),2015—2024年以色列在华提交专利申请共计11384项,获授权专利共计6060项,整体专利授权率为53.2%。其中,2024年以色列在华专利申请量为1215项,授权量881项,授权率高达72.5%,这是中以双方开展专利申请合作以来的历史最高值,较2021年的第二高点(56.6%)提升近16个百分点。2.4.3 科研合作平台在合作平台建设方面,以色列已与美国、欧盟、荷兰、日本、新加坡和中国等多个国家构建国际创新合作载体。如近年来美以两国高校院所和企业合作共建了“美国—以色列人工智能研发中心”“量子计算控制平台试验基地”等联合实验室与研发中心;由欧洲创新技术研究所(European Institute of Innovation&Technology,EIT)主导、获欧盟委员会支持的欧洲以色列创新中心(EIT Hub Israel)于2019年在特拉维夫揭牌,为双多边创新主体搭建跨区域协作平台;以色列理工学院(Technion)与东京工业大学联合组建“日以智能材料联合研究中心”,聚焦柔性电子材料的研发创新;以色列量子计算企业Quantum Machines则与东京大学共建量子算法实验室,深耕量子计算核心领域的技术探索;以色列与荷兰于2016年启动建设以色列—荷兰创新中心(Israeli Dutch Innovation Center,IDIC),聚焦信息通信技术与网络安全、高科技系统与材料、农食、生命科学与医疗技术四大领域,推动两国研发合作;中国则于2019年建设“中国—以色列人群医学‘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持续推动与以色列魏兹曼科学院干细胞医学中心的科研合作。

    /三/启示与建议以色列的国际科技合作服务于国家发展需要,在提升自身创新能力的同时,通过合作稳固外部关系,用好各类海外创新资源。以色列的经验表明:国际合作是推动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扩大“朋友圈”的重要途径,建设国际化科研环境,构建良好的开放创新生态,加强国内外人员交流,加大国际合作经费投入等方式是提升国际科技合作能力的有效手段。随着全球科技竞争和大国博弈日益激烈,必须有效统筹自主创新和开放创新。中国可以通过借鉴这些经验,加快优化自身的国际科技合作环境,激发各利益相关方的国际科技合作活力与动力,持续全面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

    3.1 构建具有吸引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围绕双(多)边国际科技合作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国别(地区)设立国际科技合作协调机制,加强国内各部门和地方的统筹,形成体系化的国际科技合作管理体系。通过制定科技合作路线图或行动计划等方式,一体化布局实施面向重点国家(地区)、重点领域的合作,避免各自为战,形成合力。持续支持设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鼓励各部门和地方结合国际形势、产业需求、技术发展现状等情况,设立省市级国际科技合作研发和产业项目。重点支持国际科技合作基础好、有特色的区域和团队,探索对绩效评估优秀的合作项目开展“滚动支持”,形成国际科技合作的旗舰和亮点。推动完善规范的专业化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管理制度,提升国际科技合作整体效能。

    依托高等院校国别研究中心设立国际科技合作智库,定期召开研讨会并提交科技合作研究报告,为促进国际科技合作和制定科技创新政策提供对策建议。在开展合作的过程中,深入了解合作国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度流程等,及时总结合作期间的经验、教训,为建设开放创新生态、提升国际科技合作效能提供智力支持。

    3.2 支持多种形式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在合作国别选择方面,坚持国际科技合作为科技、外交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家外交战略和各国国情,明确重点合作国别、重点领域及合作方式等。如面向发达国家,通过开展联合研发促进技术、资金、人才的流动,带动整体科技水平的提高和产业发展;面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国,加强市场导向的产业研发合作,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面向大部分发展中国家,通过举办援外科技培训班、派遣科技专家和加强科技人文交流等方式,带动合作国别的科技水平提升。

    在合作平台建设方面,多措并举鼓励各类创新平台和研发中心开放合作,加快建设更具特色的国际科技合作平台(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鼓励各地方积极申报“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和各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加快在海外布局建设更多创新中心和驻外站点,助力各类创新主体拓展海外市场。发挥驻外使领馆的“触角”作用,在海外举办形式多样的科技、商务、教育、人文和文化交流活动,加强对海外创新要素的对接合作。

    在产业开放合作方面,大力吸引跨国公司与外国资本来华设立研发中心,加强企业科研管理经验分享、企业并购技术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交流互鉴,助力优化中国产业发展生态。面向科技创新活跃且特色鲜明的国家,如以色列、新加坡等,持续拓展双方企业研发合作的深度,加快构建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研发合作共同体。支持中国具有技术竞争优势的企业积极“走出去”融入国际大循环;关注创新型中小企业“走出去”合作需求,提供更加直接、有效的支持政策,助力快速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

    3.3 加强人才引进与国际化人才培养扩大科技计划对外开放,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广泛吸引全球优秀科学家来华参与建设。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为依托,加快引进国际化科技创新和国际技术转移人才。持续畅通海外人才(团队)引进落地渠道,发挥各类国际合作中介机构和国际交流活动的作用,提高人才寻访、推荐、评估、引入、留住、用好等全链条服务能力和水平。

    探索设立中以青年科技人员交流计划,鼓励以色列高水平科学家和创新人才来华工作;适时设立更加系统、科学的国际人才出国培训计划,为赴以色列等创新指数领先的国家学习、锻炼的学者提供交流机会。

    鼓励中外师生交流合作,持续优化中外高校间的学分互换机制;持续开展国际院校间学生交换、学者互访项目,拓宽学生和科研人员视野,提高科研创新人才的国际化程度和整体质量。充分发挥中以7+7研究型大学联盟、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等两国高校交流机制的作用,联合培养一批农业、生物医药和新材料等领域的科研创新人才。

    3.4 健全国际合作政策,加强专项经费投入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设立国际科研项目合作专项经费。多渠道增加国际合作投入,强化财政资金的撬动效应,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研发合作。探索面向全球的“揭榜挂帅”等新型项目组织模式,吸引全球顶尖科技人才参与联合研发。

    健全国际科技合作激励制度,支持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等开展国际联合研究、海外人才引进和国际技术转移,拓展多元化国际科技合作伙伴关系。

    优化国际科技合作中介服务体系,为各类创新主体精准对接国际科技合作信息、资源和渠道。完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过程管理制度及评估规范,建立常态化监督与动态监测机制,提升国际科技合作经费使用绩效。

    3.5 进一步深化对以各领域创新合作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两国元首间合作共识,充分发挥中以创新合作联委会机制,落实两国政府签署的合作文件。推动中以两国在国际关系和地区问题上的沟通交流,增进政治互信。务实推进各部门和地方、各层级、多领域对以创新合作,推进双方已达成一致的合作项目落实落地。

    促进民间交流与合作。持续加强中外交流的平台建设,定期举办“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浦江创新论坛、中关村论坛科技分论坛等大型高科技论坛和峰会,为国内外高技术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和投资人士提供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加强民间智库合作,筑牢民间科技合作基础。

    强化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合作模式。用好各类中以创新合作园区、离岸创新中心和创新创业大赛等平台,持续归纳总结中以各类创新合作平台的运行模式和成功经验,及时宣传并推广创新合作经验和做法。支持创建符合两国特点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机构,促进科技成果双向转移转化。利用中国市场规模和产业优势,加强创新要素的整合和调度,鼓励创新要素自由流动。

    /四/结束语以色列高度重视创新驱动发展,国际合作在科技创新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全球政治、经济、创新格局加快重塑,各国关系和地区因素使得以色列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定位和实施路径也不得不时刻进行调整。技术创新所带来的链式变革,对全球产业分工格局造成深刻影响,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主体必将更加多元、形式更加多样、程度日益加深。“十五五”时期是中国锚定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战略目标的第一个五年,是中国秉承科技开放合作战略应对激烈国际竞争、构建科技创新开放环境迫切的五年,国际科技合作的内涵和外延发生深刻变化,影响因素更加错综复杂,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成为中国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未来应持续跟踪以色列及其主要合作伙伴的对外政策,尤其是以色列科技合作现状和趋势,分析凝练有关政策举措,并在此基础上为中以科技创新合作提供借鉴。最终以国际科技合作支撑中国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的整体提升,增进人类福祉,推动全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