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北京市智库领域第一联合党委
  • 中心工会
  • 共青团委员会
  • 中国城乡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
  • 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区域经济 > 正文

    海南自贸港再迎政策“大礼包”

    www.zjcsc.org更新日期:2026-11-03 10:07点击:8134次来源:科技日报

            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支持海南落实全岛封关政策,推进贸易等领域的开放、创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通知》围绕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促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创新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提出16项措施。货物贸易方面,《通知》聚焦汽车、石化新材料等重点产业,提出优化保税监管、保税交割、研发测试等支持举措,加强贸易与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服务贸易方面,在医疗、保险、职业资格认可等服务业领域进一步扩大自主开放,提升外籍人员入境、执业便利化水平,推动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创新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方面,探索拓展保税维修、再制造等新业态,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与香港全面深化合作,提升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协同发展水平,激发贸易发展新动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黄玲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通知》主要有三方面亮点。一是创新贸易管理模式。其中包括:对从境外进入海南保税仓储设施内,并用于出口的航空煤油,可按国际标准进行检验;将外国机构来我国合作主办部分涉外经济技术展的行政许可,委托海南方面实施。二是回应经营主体诉求。企业在海南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以保税再制造方式生产的产品,允许进入国内自贸试验区。三是扩大高水平自主开放。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无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就可以使用海南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的保税设施;外籍医师在海南的执业许可有效期从1年延长到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