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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今年10省市自发自还债券总规模1092亿元

    www.zjcsc.org更新日期:2014-05-23 10:47点击:419次来源:人民网(北京) 

    人民网北京5月23日电 昨日,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就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问题接受记者采访表示,经国务院批准,在2014年4000亿元地方债发行规模内,上海等10个地区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自发自还债券总规模为1092亿元。

    该负责人介绍,在10个试点地区中,上海的自发自还债券126亿元、浙江137亿元、广东148亿元、深圳42亿元、江苏174亿元、山东137亿元、北京105亿元、青岛25亿元、江西143亿元、宁夏55亿元。试点地区发行政府债券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全年发行债券总量不得超过国务院批准的当年发债规模限额。2014年度发债规模限额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试点地区债券期限为5年、7年和10年,结构比例为4:3:3,有利于缓解地方偿债压力,优化地方债务结构。

    该负责人表示,2014年上海等10个地区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这些地区具有较强的改革试点意愿;二是上海等6个省(市)通过近年的自发代还试点,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相比其他省份条件更加成熟;三是北京等4个新增试点地区,地处东部、中部和西部,有一定代表性。


    据了解,2011年和2012年,财政部分别在上海、浙江、广东、深圳试点在国务院批准的额度内自行发行债券,但仍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2013年,新增江苏、山东为试点地区。该负责人指出,自发代还试点工作为推进地方债发行改革、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积累了宝贵经验,但也同时存在一定问题,如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完全一致,不利于强化地方政府的偿债责任和风险控制意识,不利于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等。为此,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上海等10个地区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

    (原标题:财政部:今年10省市自发自还债券总规模109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