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点:
■ 我们必须认清几种错误观点:一种错误观点认为,宪政就是不承认某一政党在国家政治中长期处于执政地位,言外之意就是,只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就不是宪政,就要反对;另一种错误观点认为,人民民主就应该是人民自己做自己的主,不需要由谁来领导;还有一种错误观点认为,依法治国的本意就是排斥政党的领导,强调党的领导就不是依法治国,而是搞“党治”。
■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有效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考验,做到了“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这同世界上一些国家不断出现乱局形成了鲜明对照。现在,国际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同我们的制度优势。
■ 实际上,西方政治制度的问题是十分明显的。一方面,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多党制和两院制,已将政党之间的政治角逐变成了党派间的利益博弈,最终将政治权力的竞争变成了利益集团间的利益争斗。另一方面,在西方国家的立宪民主制下,权力的相互制约已经异化为党派间的彼此扯皮和相互掣肘,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器的运行效率。
编者按: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为深入学习贯彻这一重大战略部署,本期特刊发这组文章,供读者参考。
根本方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 邓纯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我国民主政治的基本要素,坚持和完善这三大要素,实现三者的有机统一,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具有决定性意义。这三者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格局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呢?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都是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制保障。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内在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坚持三者的有机统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才能保持正确方向。离开了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就会失去主心骨;离开了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就会失去民意基础;离开了依法治国,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就会失去法理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划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同西方政治理论及所谓的“宪政民主”的原则界限。
一种观点认为,宪政就是不承认某一政党在国家政治中长期处于执政地位。言外之意就是,只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就不是宪政,就要反对。这既是对人类政治发展规律的误读,也是对中国近现代历史的否定。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关键。我们党领导人民经过长期浴血奋战,历经千辛万苦,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伟大胜利,探索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历史证明,在中国,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论人民当家作主,还是依法治国,都无法实现。党的政策和主张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规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方向和基本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领导人民有序治理国家,切实防止出现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现象。”
另一种观点认为,人民民主就应该是人民自己做自己的主,不需要由谁来领导。实际上,人民当家作主从来就不是自发实现的。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都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能够把人民群众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团结起来,带领人民群众为维护、发展、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偏离了党的领导去追求抽象的人民民主,除了混乱,什么也得不到。人民当家作主也不是所谓的“大民主”或无政府主义状态,它不仅需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且需要法制的规范和保障。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来说,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对于实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至关重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既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也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防止出现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依法治国的本意就是排斥政党的领导,强调党的领导就不是依法治国,而是搞“党治”。我们强调的依法治国,既不是西式民主的“三权分立”,更不是脱离党的领导的所谓“司法中立”,而是要把党的主张与人民的意志统一起来,通过依法治国把党的正确主张、人民的共同意志、国家的科学决策有机结合起来,保证我们党始终代表人民根本利益,带领人民前进。我们党历来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历来主张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在当代中国,偏离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实现依法治国。
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就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扩大人民民主,发展党内民主,建设法治中国。
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从多层面扩大人民民主。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选择什么样的政治体制,要从自己的国情出发。要积极探索人民民主实现的各种有效形式,进一步完善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这两种基本民主形式,深入研究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等具体的民主形式,不断丰富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载体。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各方面的民主建设有制度遵循,有规范约束,有程序保障。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扩大党内民主。我们是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进程中,发展人民民主和建设法治中国的。如果没有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提高,如果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就难以有效应对长期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始终成为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坚强领导核心。我们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形成稳定成熟的党的制度体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扩大党内民主,使8600多万党员发挥好自己的作用,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要加强对权力的有效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中,让严密的制度约束好权力,不能让权力成为资本的“俘获物”。
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就要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制定并实施有利于人民利益实现的法律法规,把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为人民利益的实现和国家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最根本的制度,也是我们的制度优势。建设法治中国,就要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我们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和原则,形成治国理政的强大合力,切实防止出现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建设法治中国还要不断完善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治理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法制化、有序化、规范化、民主化,提升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能力和水平。
总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我国政治制度区别于西方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定海神针”。我们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确保政治体制改革的每个步骤各项措施,都有利于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总体目标: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教研部主任 任天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这一重要论述,既阐明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任务,又明确了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根本目的。
我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不是要从根本上否定我们的制度,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完善制度体系,坚定制度自信。我国社会主义实践前半程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我们在建设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上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重大成果。实践充分证明,我们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是好的,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具有独特优势的制度。这样一套制度安排,能够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够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促进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成就,有效应对了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考验,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这同世界上一些国家不断出现乱局形成了鲜明对照。现在,国际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同我们的制度优势。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在政治体制改革上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是以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为深厚基础的。
坚定制度自信,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体系,要求我们一定要有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善于明辨大是大非,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绝不接受任何外国颐指气使的说教。应当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存在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还没有达到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要求,一些具体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还有不少漏洞和薄弱环节,一些长期解决不了的问题,与此有直接关系,有些方面甚至成为制约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因素。比如,某些领域腐败多发易发,以及利益固化现象等,都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同时要看到,我们的体制机制改进和创新的空间是巨大的。坚定制度自信与制度创新不是矛盾的,而是有机统一的。我们要在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的基础上,不断通过改革创新推进制度体系的完善和发展,防止裹足不前、固步自封。
人类社会的民主政治并非只有一种模式,而是具有多样性。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是历史的、具体的,一个国家或民族要根据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任务和社会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民主形式。一个国家政治发展道路的选择,是由这个国家的社会历史条件、政治经济状况、民族文化传统、外部国际环境以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追求等共同作用的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形成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这个制度,深深地扎根于中国社会的土壤之中。“适合的才是最好的”,在制度模式选择上搞“拉郎配”只会祸国殃民。中国选择了社会主义制度,而不是选择资本主义制度,这为中国自立自强、发展进步确立了根本立足点。否则,就会如同邓小平指出的那样:“如果我们不坚持社会主义,最终发展起来也不过成为一个附庸国,而且就连想发展起来也不容易。”我们一定要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制度,坚持我们的制度特色,确保这个制度适应和推动中国的发展进步。当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不是要与世隔绝、傲然孑立,它与借鉴吸收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是有机统一的。我们要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治国理政的根本,坚决抵制西方三权鼎立、多党轮流执政那一套,同时以海纳百川的气度广泛吸收借鉴当代人类社会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实现制度体系的自我改进和自我完善。
一个国家的制度体系与价值体系有着非常紧密的内在联系。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主体和灵魂,制度体系是国家机器有序运行的制度载体和保证,核心价值体系对制度体系具有引领和决定作用。可以说,有什么样的价值体系就有什么样的制度体系,制度体系对价值体系具有承载、保证和弘扬作用。一个国家只有根据本国国情和历史传承来选择和坚持制度体系和价值体系,并使制度体系与价值体系高度一致、相互匹配、相得益彰,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因此,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必须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核心价值观贯通起来思考,统筹起来把握,加快构建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努力抢占价值体系的制高点,构筑起抵御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坚强制度屏障。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指导、规范国家制度体系的价值取向,推进制度体系的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