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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未来高质量发展要实现“双重城市化”

    www.zjcsc.org更新日期:2020-11-25 09:37点击:3999次来源:澎湃新闻
           自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城市化率从1978年的17.9%上升到了2019年的60.6%。这种城市化进程,构成了中国过去40多年高速增长的持续支撑动力。

           然而,尽管中国的城市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从理想的角度看,中国目前的城市化发展既不平衡、也不充分,呈现出一种“跛行城市化”的态势。一方面,中国的城市化率表现出“不充分性”,依然有着巨大的提升空间;另一方面,中国的城市化率在地区间、人群间表现出明显的“不平衡性”。伴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种“跛行城市化”越来越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阻滞因素,也引发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亟须纠正和完善。

           在未来,我们需要的“城市化”,不仅要使得城市化越来越“充分”,能够继续构成经济高速增长的持续动力,而且要能够摆脱“不平衡”的桎梏,使得经济发展的果实能够惠及到每一个贡献主体,实现高质量发展。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在未来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重点实现“双重城市化”。

            “双重城市化”的第一重含义是,人口要继续由农村向城市转变。纵观经济史,人类社会之所以在过去0.01%的历史里创造97%的财富,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三次工业革命的变革。而工业革命的果实,在现代的城市体系中表现得最为明显。所以,工业化往往和城市化相伴相生。

           从全世界的发展规律来看,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也构成了绝大部分国家发展的重要动力。

           目前,以常住人口统计的中国城市化水平是60.6%,在过去的40多年中,以每年大约1个百分点的速度进行“农-城”人口结构的转换。而如果对比城市化的国际经验和规律,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率普遍在80%以上。也就是说,按照国际经验,我们还有大约20个百分点的增长空间和转移空间。如果这种转换速度可以保持在每年1个百分点,就意味着,在未来20年中,这种由农业转换为工业和服务业、由农村人口转换为城市人口的城市化进程,依然会形成我国经济稳定发展的支撑动力。

           “双重城市化”的第二重含义是,已经转为城市常住人口的居民要实现“市民化”。尽管以常住人口统计的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已经达到了60.6%,然而,这其中,相当一部分并未实现“市民化”,处于一种“身在城市籍在农”“一只脚在城里,一只脚在城外”的“半城市化”的尴尬状态。如果以户籍城市化率来统计,我们的城市化水平只有44.38%。这其中,相当一部分城市人口是以“农民工”的身份存在的。而如果我们追根溯源,这种“半城市化”的状态的病因表象上是在户籍,而实质上是在于,与户籍捆绑在一起的教育、医疗、养老等一系列政府公共服务资源的紧缺性和竞争性所引致。而这些领域的“不充分”,又进一步是由我们迟滞的改革理念所引发的。

           客观来看,这种“半城市化”的状态,不仅对于那些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具有杰出贡献的“农民工”群体是不公平的,而且也无法有效激发这部分人群带来的经济增长潜力。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农民工数量高达2.9亿人。而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测算,如果我们每年能够使得1000万农民工实现市民化,则可以实现经济增长率1个百分点的提升。也就是说,保守估算,如果能够让现有的2.9亿农民工“市民化”,在未来的大约30年里,每年至少会增加1个百分点的增长率,推动未来持久的高质量发展。因而,在未来“城市化”的进程中,将“半城市化”的居民“市民化”是另一个必须实现的任务。

           进一步而言,“双重城市化”并不是孤立的。“第一重城市化”有所滞后的部分原因,在于我们“第二重城市化”的条件不成熟,使得大量本想进城的农村人无法进来,阻滞了“第一重城市化”;“第二重城市化”之所以滞后,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发展阶段的历史客观条件束缚,另一方面则是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改革理念的滞后导致的供给“不充分”,进而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制造了户籍这一人为的壁垒。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能够改变发展理念和改革思维,在这些民生保障方面做好布局和规划,改革既有的供给体制,则在破解民生保障“不充分”的基础上,我们也可以将城市化进程“不平衡”的问题迎刃而解。在此基础上,我们将“第一重城市化”和“第二重城市化”同时稳步推进,发挥出改革的“联动效应”和“协同效应”,那么,届时会激发出更大的增长潜力。

           事实上,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来看,它既包含了“公平”的因素,又内涵了“效率”的要求。而“双重城市化”,毫无疑问是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能够帮助同时实现“公平”和“效率”的重要支撑力。

           通过“第一重城市化”,我们可以让城市化进程对于高质量发展的推动更加有力更加充分;但是,如果不能解决好“第二重城市化”,两个轮子就会呈现“一高一低”的非平衡状态。所以,通过“第二重城市化”,我们可以让城市化进程中的短板得到迅速补充,不仅能够保障效率,而且也能够保障公平。从而,通过“双重城市化”,使得城市化的进程和经济发展都更加平衡有力,共同稳步推进未来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