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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细则公布

    www.zjcsc.org更新日期:2014-07-29 09:58点击:492次来源: 中国广播网(北京) 

    央广网北京7月2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一直以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在任职期间干了什么、怎么干的、效果如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这些在某种程度上都很难做到透明。4年前,也就是2010年10月,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为这些“一把手”套上了紧箍咒。昨天上午,审计署、中央纪委、中组部等部委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发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这无疑是给“紧箍咒”又上一道安全锁。

    这次发布的细则要求:关键岗位领导在任期内至少要审计一次,此外,举借债务、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等问题也都被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之内,同时也明确了领导应担负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说到底,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要牢记什么板不能拍,有些字不能签,有些事不能办。那么,这份细则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为反腐起到推动作用呢?

    审计署审计长、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召集人刘家义透露:2008年以来,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被审计领导干部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1000多亿元。2008年以来,全国审计机关共审计领导干部22万多人次,有2580多人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被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

    刘家义:2008年以来,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等部门根据审计结果,对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问题、应当承担责任的890多名领导干部,给予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以及撤职等其他处分。

    刘家义强调,与2010年两办下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相比,细则对审计内容做了细化。

    刘家义:要重点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及决策等活动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突出任期内举借债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科技创新等重要事项,关注领导干部应承担直接责任的问题。

    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计署党组成员张通说,细化、完善后的《实施细则》将有力促进领导干部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

    张通:当前的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很多,但大多数都与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行使权力有关,而我们的经济责任审计正是一项以监督制约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促进责任落实这么一个制度,实施细则较好地解决了两办《规定》下发后,各方面对部分条文理解不统一、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也将多年实践探索出的好的经验、做法并上升为制度,进一步适应了形势发展的需要。

    刘家义强调,未来的审计将努力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刘家义:计划上,要统筹考虑审计力量和干部监督管理需要,科学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力求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方式上,要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相结合。

    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级联席会议成员张军说,经济责任审计一定要严肃责任追究。

    这次发布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等内容,尤其提到要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让“一把手”们清醒地意识到什么是可为,什么不能为,清楚地知道后果,这必将为推动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添一把火,为推动权力入笼加把锁。张军:审计结果有落实才是真正的结果,违纪违法受到严肃追究才能真正改变“年年审年年犯”的状况,绝不能把审计、党和国家法纪当成纸老虎。使各级领导干部掂出肩负责任的分量,知道什么板不能拍,哪些字不能签,有些事不能办,促进审慎依法用权、正确尽责履职。

    (原标题: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细则公布 乱拍板将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