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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民政局:三类特殊家庭老人将有“代理儿女”

    www.zjcsc.org更新日期:2016-01-18 09:38点击:6261次来源:京华时报

    北京市民政局:三类特殊家庭老人将有“代理儿女”

      随着老龄化趋势加剧,越来越多的老人选择入住专业养老机构。 

        今后,失独老人、空巢老人等特殊家庭老人入住养老院、生病住院时将有“代理儿女”帮他们跑腿办手续了。昨天(17日),北京市民政局正式启动特殊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项目,即日起,失独老人、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无子女及子女不在身边尽孝等三类特殊家庭的北京户籍老人,可委托北京市民政局指定的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会,代理老人办理入住养老机构的签字等事宜,此外,该基金会还可以接受老人的授权,代理财产管理、维权等一系列涉及老人需要帮助管理事务。

        □发布

        三类特殊家庭老人可请“代理儿女”

        随着年龄的增长,失独等特殊家庭的老人提出了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但是入住需要合适的担保人签字;当突发疾病需要入住医院时,需要有人为其办理入住医院所有手续和安排;当人身权益受到侵害需要维权时,需要有人为其主张权益;当需要呵护关心时,渴望有人来陪伴……针对这些问题,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市民政局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北京市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会作为本市特殊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代理服务机构。该机构通过与老人协商,确定委托代理的事宜,成为特殊家庭老人的“代理儿女”。

        据介绍,该服务主要针对的对象是京籍特殊家庭老人,主要包括三类,一类是失去独生子女的老年人;另一类是独生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此外,还有其他无子女家庭老年人及子女不能在身边尽孝的空巢老年人。李红兵表示,官方筹建和支持成立这个基金会非常不容易,但也是一种探索,意味着针对失独、空巢等特殊家庭老人的服务开始向前推进。

        老人需提供资产作为服务担保

        根据服务流程,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会接受特殊家庭老年人委托后,双方将首先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申请人可以选择以资金或者资产作为保证手段。基金会会根据老人的综合情况,推荐与其经济条件和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养老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机构,由老人自主选定,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同时,基金会还会接受委托,协助老人与养老机构签订养老服务合同,在老人出现疾病或特殊事故等紧急情况需要接受医疗救助时,代为办理住院登记、手术签字等相关事项。在申请人权益受到侵害时,进行维权及其他经双方约定的服务事项。

        北京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有充足现金的老人来说,可以按照入住养老院收费水准向基金会缴纳一定数量的现金保证金,用于在紧急情况下使用,保证金的使用需要按照老年人给基金会的“授权委托书”执行。

        对于没有足够现金作为保证金的老年人来说,还可以选择转让资产作为保证的方式,获得基金会的担保服务。以资产作为担保的过程比较复杂,需要经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签署相关资产转让协议,便于在特定情况下,基金会可以按照老年人的“委托授权书”对资产进行处置。

        市民政局介绍,即日起特殊家庭老人可通过基金会服务热线,咨询相关服务内容。此外,对工作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所在民政部门或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管理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