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片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一直积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三年来进行了大量实践探索,逐渐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海绵城市建设模式。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管理、提升建设效果,天津生态城出台了《中新天津生态城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与验收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标准》),将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为了让海绵城市理念真正运用到区域开发建设之中,天津生态城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内和区外的项目实施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确保全域项目建设均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在综合考虑用地性质、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天津生态城在全域内确定了567个地块的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提供了依据。针对一般居住小区、别墅、公共建筑、道路、公园等各类项目,生态城也摸索建立了不同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模式。
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天津生态城积极寻找海绵城市建设的高效管理路径。“要想确保海绵城市建设的效果就必须进行精细化管理。它不仅需要制定指标,更需要管理部门通过一系列具体的管理手段来让指标发挥真正的价值和作用。”天津生态城建设局规划科副科长赵洪刚表示。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方案设计评价、施工图设计评价、验收评价等内容,覆盖了海绵城市项目全流程。
“比如,以往的海绵城市指标可能规定项目只要有截污型雨水口就可以了,但《评价标准》出台后,要进一步明确截污型雨水口的位置、数量等,通过与周围环境、降雨量等要素的综合考量,确保它的竖向布置设计合理、排水能力满足要求,能够真正发挥作用,而不是仅仅为了完成指标。”赵洪刚表示,“效果导向”是制定该标准的初衷和最终目的。
为做到这一点,天津生态城此次出台的标准系国内首次采用“一般项”与“评分项”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一般项为强制性标准,决定这个项目能不能“过关”;而评分项则会通过百分制打分,将项目等级分为中等、良好、优秀三个级别。下一步,生态城将结合标准化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为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发放相关标识,打造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