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浙江第一高楼”温州世贸大厦的一场纠纷,开发商与38名购房户从纠葛的起点到司法程序上的“院长重审”,整整七年尚未完结。
祸起意向购房。一批购房户在签订《房屋预订意向书》后,因为项目建设规划和合同价格有所调整而引发不满。
漫长的司法程序中,38名购房户屡屡胜诉,开发商被要求履行此前签订的“楼花”协议。但在近期,该案情势急转,此前判决被相关法院认为确有错误,应予重审。重审开庭时间原定于本月6日,后移到月底。
一石激起千层浪。38名购房户此前一直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判决,并由此牵扯出温州世贸大厦在开发过程中的22项“违规”。不过,开发商方面此前已经为这些“违规”付出了超过2亿元代价,且一度资金缺口达到20亿。
本报记者经调查了解到,部分建设项目的调整、建设面积超出预计,恰缘于有关部门对楼盘开发建设设置的专门要求,达到了要求,却得罪了“乙方”。
“很疲惫,这个项目近20亿资金缺口现在基本填平,已无任何银行贷款。”温州世贸大厦开发商黄丽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自称做出多次“让步”。
从目前情况看,这显然是一场双方都不是赢家的“战役”,即使法院重审也不一定能了结纠纷。而从双方多年交锋中亦可窥见,中国房地产投资领域的先行群体、温州式的地产开发与投资运作模式,仍未从“野蛮”走向真正的规范。
38名购房户的坚持
温州世贸大厦设计高达68层,广告语称“新温州坐标、新财富焦点”,当时号称“浙江第一高楼”,属温州城区黄金地段的商住性质项目,目标群锁定当地中高端群体。购房者大多是阀门制造、房地产开发商、服装等企业老板。
大厦的开发企业是温州世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世贸房开”),股东黄丽娜是浙江比较知名的企业主,在浙沪两地均有产业投资。
时间回溯到2002年6月8日,世贸大厦奠基。彼时,“炒楼花”在温州非常盛行,即投资者与开发商签订意向性购房协议,先预订开发项目的楼层户号。个别“楼花”甚至只是开发商出具的一张纸片。但在价格一路飙升的楼市中,炒楼一族往往“楼花”一转手,就能赚上数倍。
但此案38名购房户并不承认“炒楼”行为,均称是因企业发展需要而购置办公用房。
2003年3月21日起,约250户投资者与开发商陆续签署《房屋预订意向书》。记者从这份材料的扫描副本上看到,双方对楼层、面积、房号、价位均有约定。
以陈姓人士的一份《意向书》为例,双方达成的意向为:公寓式写字楼31层,房子方位为1/4东南角,并注明高度,面积。约定房价每平方米12595元,为“暂估价”。意向书备注称,购房面积仅为参考,最终以温州市房管局房产测绘队预售面积结果为准。
意向书签订后,购房户分别缴纳了约定款项。上述陈姓人士在当年5月16日与次年10月28日分两笔交付了230余万元,占约定总房款的40%。
2003年9月19日,温州市规划局颁发温规建批字(2003)第00219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了项目总平方数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次年8月16日,项目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007年11月23日,世贸房开发出“房款缴纳告知书”,要求购房户缴纳房款达到总额的98%,但楼价、面积与此前约定的有了变化。以前述陈姓购房户为例,面积“缩水”8.15平方米,单价从12595元提升到14070元。
与此同时,购买世贸大厦47层整层的徐姓人士发现,在房管局房屋销售网上,47层还有房出售,经仔细核查后发现,47层多出了300多平方,这让他倍感意外。
于是,38名购房户选择了拒签合同,拒交房款。当时正值房产价格快速飙升时期,温州处于卖方市场,这批购房户如此做法可能面临风险:被收回房屋,没收已交款项(定金和首付款)。
2008年3月27日,上述购房户将世贸房开告上法庭。他们认为,开发商变相抬价,令其无法接受。
22项“违规”
2008年9月12日,温州市鹿城区法院一审判决称,意向书有效,双方根据意向书约定履行。次年5月27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限定世贸房开在10日内根据意向书约定和购房户签订购房合同。
但世贸房开不服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逐级提起申诉,要求重审此案,均被驳回。2011年6月17日,鹿城法院立案强制执行。但购房户代表称,这两年进展不大。
2013年8月26日,此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重审程序。该院一份编号为“(2013)浙温民监字第37号”的民事裁定书显示,经该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此判决确有错误,应予重审。
此裁定令事件波澜再起。这批购房户此前“组团”多年,全面搜罗项目开发中的“违规”之处。一个核心违规是面积变更。
2008年底世贸大厦主体建设基本完工,温州民信房屋测绘有限公司出具《成果测绘书》,购房户们把《测绘成果书》与当年经审批的规划许可证的《分层面积表》相对照,发现世贸大厦在建设过程中地面以上的面积比审批时已多出了23426平方米,占地面以上总面积的16.67%。
2009年9月15日,这些购房户们向温州市规划局进行举报,后者于2011年2月将该案移交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下称执法局)处理,执法局经一年多的调查取证后在2009年8月作出调查报告,认定世贸大厦建筑过程中共有22项违规,共增加地上建筑面积23627.27平方米。
“对于多出面积部分,我们在2011年向土地部门缴纳了补偿金2亿多。这个价格是根据2008年的市场价标准缴纳的。”黄丽娜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无奈地称。
记者了解到,一方面是开发商前期规划不够充分,而相关部门的政策变动,也是一大外因。
黄丽娜介绍,项目施工图纸在2004年审查通过,但在建设过程中,消防、安监等政府机构有新政出台,使得项目有相应改动,进而影响到楼房面积。
比如,根据新的计算标准,大楼应设置“避难层”,如此一下子增加了建筑面积五六千平方米。另外,根据2006年消防部门的规定,超过两千平方的大楼必须具备4张楼梯,这在原来两张楼梯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倍面积,如此又多出1千多平方米。“大致有四个方面的计算标准变动,比原计算标准增加了2万平方米。”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周光认为,客观上,温州世贸大厦超出原规划设计2万多平方米,但这不是由房开公司造成的,超出的面积符合有关文件规定。
涉案双方一直僵持。在此过程中,据开发商透露,另有215位购房户陆续与世贸房开签订了购房合同。“我们已经向土地部门补交了2.1亿元补偿金,如果我们对这30多位购房户作出让步,将如何处置那200多户?”黄丽娜反问。
近20亿资金缺口由来
记者在温州住建系统的销售官网上发现,至11月6日,世贸大厦房屋销售处于封禁状态。但开发商认为这并不合理。“根据法院判决,有纠纷的只是涉案这30多套房源,现在却封了整个项目的销售。”
黄丽娜表示,房源在2009年就被冻结,加上此后系列事件,给世贸房开资金池造成近20亿元的资金缺口。她同时透露了项目开发的融资模式。实际上,这也是中小房开公司资金运作的普遍模式。
据介绍,世贸大厦项目投资总额为28亿元,首先要解决土地款。黄丽娜称该项目的土地款基本是自有资金。
根据项目融资计划,成功“拿地”后,应向银行申请开发贷。而世贸大厦的开发贷启动在2004年,世贸房开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2.4亿元。
也就在2004年,黄丽娜掌控的另一家房开公司在杭州启动另一个项目,即目前的杭州财富金融大厦,当时支出6亿元土地款。
“2004年到2007年,我天天经过世贸大厦项目建设地段,总见几个人稀稀拉拉地在那敲敲打打的,比较怀疑是否资金紧张。”一名购房户担心地认为,资金有被挪用到杭州投资的嫌疑。
但黄丽娜对此予以否认。据介绍,世贸大厦在2004年获得建设银行2.4亿元三年期开发贷后,2005年又从工商银行获得三年期开发贷9000万,2006年从中国银行获得三年期开发贷1亿元。
如果一切运作顺利,项目建设完工后,可以按计划陆续偿还银行贷款。然而,销售环节波澜迭起。首先是2008年房屋竣工时购房款1.87亿元未到位,资金池出现缺口;2009年,整个项目的销售房源被封禁,这些房源原本可以销售3万多平方米,销售总价达到15亿元;2011年,开发商补交了多出面积的补偿金2.1亿元。由此,资金缺口总计接近20亿元。
“这个项目的损失,各方借贷总算是填补上了。”但黄丽娜自称是这场纠纷中的惨败方,对这个市场充满疲惫。而她掌控的其他企业也因此案被轮番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