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一方面要继续推动城镇化建设。另一方面,乡村振兴也需要有生力军。要让精英人才到乡村的舞台上大施拳脚,让农民企业家在农村壮大发展。城镇化、逆城镇化两个方面都要致力推动。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也不能衰落,要相得益彰、相辅相成。”这是就推进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作出的新的战略设计。
当下,我国出现了一些特殊的“逆城镇化”现象。一是乡村休闲旅游人数大量增加,势头很猛。二是从大城市到小城市和乡村异地养老的现象越来越多,方兴未艾。三是城里人到乡村、小城长期居住,带动乡村重新繁荣。四是一些进城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业和就业,推动了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相关调查数据显示,浙江省人数已超过700万,在浙江省的农村地区,出现了许多新的产业和新的形式。“逆城镇化”的大潮不断出现各种新的征兆。
1976年,美国地理学家Brian J. L Berry首次提出“逆城市化”,指的是人们从大城市和主要大都市区迁移到小城镇。逆城市化在我国的主要驱动因素为国家、社会、个人等,不同驱动因素发挥的作用与呈现的效果各不相同。逆城市化是我国国情发展的重要阶段,对城乡一体化具有深远的影响。在当前我国大力推行城乡融合发展的背景下,将逆城市化的力量引入并与城市融合放置同一理论框架内研究十分必要。
逆城市化在城乡一体化中带来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以扩散和稀疏为主要特征的逆城市化,有利于缓解城市拥挤带来的各种压力,使城市空间得到优化;另一方面,随着人口和各种资源在郊区或农村流动,促进了部分乡村的复兴。从一定角度看,它平衡了城乡之间的资源和空间,促进了城乡一体化,有利于推动城市文明的扩散和城乡资源的流动,真正的达到城乡融合。
可以说,“逆城市化”是城市化发展到一定深度的一种必然现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为城乡一体化提供良好的经济基础和人才资源。二者的关系存在着互构性的影响,“逆城市化”可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而城乡一体化发展又可以为“逆城市化”提供政策支撑。
在我国出现大规模城镇化的同时,一些中心城市逆城镇化的趋势凸显,越来越多的城里人向往去郊区生活和居住,一些社会问题也“相伴而生”。
第一,土地制度方面障碍。受法律与政策的限制,城市户口无法在农村进行购置房屋及其宅基地,相反,农村户口可以在城市定居、购房没有限制。在我国的土地和住房政策中,农地属于集体,城市土地属于国家,农村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城市房屋属于“大房产”。永久产权才能激发人们“逆城市化”,而目前,城市家庭拥有的财富无法自由流入农村,这是城乡差距越拉越大的原因。
第二,中心城市的劳动力供应不足,劳动力成本上升。尽管逆城市化有可能减缓中心城区公共资源压力,缓解交通拥堵,加快城乡融合。但由于我国多年的城市化是建立在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优势的基础上,城市的劳动力外流,将导致中心城区劳动力供应不足,劳动力成本上升,使我国城市化的成本优势丧失。
第三,人口“钟摆式”迁移增加交通压力。我国的逆城市化在“钟摆式”的迁移,主要表现为城市之间的“上下班迁移”和“周末迁移”,这导致了道路交通的早期高峰和晚峰,交通拥堵问题突出,城市运营的“过境时间成本”过高。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利用好逆城镇化趋势,实现城乡一体化,探寻新农村建设或农业地区城市化的新思路和新模式,逐步缩小和消除城乡差距,就成为当务之急。
近年来,浙江省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新型城镇化进程迅速推进,通过“逆城市化”推动了城乡一体化发展。2017年,浙江省常住居民城镇化率达到68%;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为2.051,居全国首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大大提高,城乡环境和城乡居民生活条件持续改善,成效显著。
第一,在规划的基础上优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空间格局。浙江省坚持以新型城镇化为指导,实施主要功能区、城区、小县、大城市三大空间结构优化战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第二,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新的居住证制度。除了杭州市区的轻微限制外,全省基本实行了以户籍登记为基础的迁移制度。围绕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建立城乡公用事业运营,维护和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城市优质资源下沉农村,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在深化中心镇改革的基础上,实施小城镇的培育。第三,浙江省大力推进特色城镇建设,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载体和新空间。开展各地扶贫开发,注重产业梯度转移和合理配置因素,激发欠发达地区经济活力。
实际上“逆城镇化”体现了以人为本,这与我国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要真正实现“逆城市化”对城乡一体化的推动作用,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郊区和乡村应该拥有与中心城市同等水平的基础设施、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安全保障;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电网、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各种现代化设施延伸到广大郊区和农村;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统筹配置城乡师资;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垃圾处理、厕所改造、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点,推进人居环境治理。
第二,加强乡村就业一体化。在产业空间布局上,要造就各具特色的城市产业与农村产业体系,应当依据全国主体功能区的安排,充分考虑城乡资源环境承载力,城市的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农村的地缘优势和后发优势。
第三、合理调整“逆城市化”政策。关键在于剥离农村户籍上的经济价值户籍价值剥离需要循序渐进,短期内应尽快降低行为人对持有农村户籍的收益预期。首先,应限制有权使用宅基地和土地进行自由买卖,减少“非农业”的激励。其次,继续推进土地流转,盘活农户手中的土地,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土地资本收益应该用于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责编: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