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北京市智库领域第一联合党委
  • 中心工会
  • 共青团委员会
  • 中国城乡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
  • 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青岛城市管理领域引入信用监管制度

    www.zjcsc.org更新日期:2018-09-21 15:19点击:4070次来源:青岛日报

    李沧区瑞金路两家汽车修理店存在占路经营问题,阻碍行人通行,但对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不予履行,该行为已符合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在市城市管理局对这两起案件进行复核督导的过程中,当事人认识到失信惩戒的严重性,主动缴纳了罚款,并保证日后不再占用公共场地进行经营活动。

    今年1月10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印发《青岛市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意见》,在城市管理领域引入信用监管制度。8个多月以来,随着城市管理信用体系建设日益完善,工作制度与工作流程愈加健全,我市城市管理执法效能有了进一步提高。

    “《意见》主要包括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认定,建立联动机制以及实现分类惩戒三部分内容。”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尤顺玲介绍。

    据悉,《意见》按照“问题导向”原则,将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社会信用共享体系,将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划分为一般、严重两个等级,其中一般失信行为分11类,28项;严重失信行为分10类,14项。《意见》涉及26个联合惩戒部门和单位,我市制定相应的运行机制和流程,展开多部门联动,实现对城市管理领域各类失信行为的常态化监管。

    “《意见》印发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落实。我们把落实工作列为2018年重点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 尤顺玲介绍,我市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和广告亮化执法、市政公用执法、规划执法、园林绿化执法和安全生产执法等5个专业组。各区(市)综合执法局则按照“四有”(有人办事、有房办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和文件要求,制定了推进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工作联系人。

    《意见》之外,我市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工作制度,对工作流程进行进一步完善。据悉,市城管局先后印发了《<意见>贯彻实施方案》等文件,起草了《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规定》。针对联合惩戒涉及执法范围广、管理部门多的特点,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的通知》,为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提供确凿、详细的数据,夯实了失信联合惩戒基础工作。

    此外,我市统一执法标准,积极推行“三步式”行政处罚,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先进行告知、再责令整改、最后依法处罚”,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办案流程,有效提升了办案数量和质量。例如,今年上半年市北区综合执法局共办案663起,同比去年同期办案410起,办案数量增加了50%,且全部履行。

    《意见》实行8个多月以来,我市不断梳理各类失信行为案件,在对违法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的同时,对一些不履行执行决定的违法当事人进行公示。

    7月6日,城市管理领域第一批一般失信行为名单通过政府网站和媒体进行了公示,25名违法当事人因同类违法行为在本年度已经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被列入一般失信行为名单。9月12日,城市管理领域第一批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向社会公布,18名自然人和法人构成严重失信行为。其中16名当事人因占用公共空间、公共场地进行违法建设,拒不履行辖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做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且经信用提醒后仍不改正,构成严重失信。

    据悉,1至8月,我市共办理城管执法案件4496起,罚款金额1693万元,已履行4493起,占比99.9%,案件履行率、结案率均显著提高。此外,清理2017年逾期未履行案件128宗,收缴罚款872万元;今年以来逾期未履行案件75起,经过约谈提醒,绝大部分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了处罚决定,联合惩戒工作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