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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理事长杨忠岐两会提案:保障探险旅游的安全

    www.zjcsc.org更新日期:2021-03-10 12:20点击:7537次来源:北京农工微信公众号


    全国政协委员、中心理事长杨忠岐

      随着我国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文明水平的提高,旅游业目前已成为国家经济十分重要的支柱性产业之一。但是,在旅游业中,特别是探险旅游中发生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探险旅游是指到有一定风险系数的自然风景区旅行,其在旅游业中占比越来越大。中国探险协会发布的《2020年度中国户外探险类事故报告》显示,2020年共发生165起户外探险类人身安全事故,事故中伤亡率达68.5%,平均每两起事故中就有1人死亡。这些频发的事故不仅影响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也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产生了诸多经济损失和社会问题。

      为了有效遏制探险旅游事故多发给我国旅游业产生的负面影响,有效规范我国探险旅游事业,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党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首席专家杨忠岐提出以下建议:

      一、制订探险领队职业标准。户外探险旅游的导游是探险活动的领队,其必须具备高于普通导游的知识技能和身体素质,才能保障探险旅游活动参与者的安全。应建立探险旅游领队职业资格等级划分制度,将探险领队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认可的新职业,根据探险类活动的危险程度,将探险活动划分为初、中、高三级,规定探险领队不可越级带队从事探险活动。

      二、加强培训。建立相关培训标准,征集探险领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推动社会化培训探险领队工作。对参加探险旅游的游客,必须进行旅行前培训课程学习,经过相关的探险旅游培训,并在身体、技能等条件都合格、并知悉活动危险程度的情况下,才可进行探险活动。

      三、制定经营者管理办法。对各类户外运动协会、探险旅游组织等提供探险旅游产品的,应当认定为旅游经营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章旅游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各类第三方网络平台、服务机构等提供旅游者交流、集结、发布活动信息的,应当制定新的经营者监管办法,要求其对信息的发布、活动的组织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进一步确保民间自发活动在国家认可的安全保障体系下进行。

      四、构建预警系统。充分利用北斗卫星、大数据系统等新技术,构建全国性的旅游目的地天气、地质活动、人员流动等预警系统,第一时间让旅游目的地管理者和旅游参与者及时获悉、了解当日当地的预警信息。

      五、提升救援能力。由国家有关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打造一支专业的高标准户外应急救援队;构建救援体系,确立行业标准,培养搜救人才,提升各类救援队伍救援能力。

      六、健全保险体系。针对探险旅游者,推动相关探险活动这一特种保险产品的开发和审批,作为对普通旅游保险的补充,降低风险发生对旅游者家庭带来的伤害。